食品對于大家來說都不陌生,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,接下來小編給大家講講食品經灼燒后所殘留的無機物質稱為灰分。灰分數值系用灼燒、稱重后計算得出
取大小適宜的瓷坩堝置高溫箱式馬弗爐中, 在550℃±25℃下灼燒30min, 冷卻至200℃左右,取出, 放入干燥器中冷卻30min, 準確稱量。重復灼燒至前后兩次稱量相差不超過0.5mg為恒重。
淀粉類食品
用沸騰的稀鹽酸洗滌,再用大量自來水洗滌,MAX后用蒸餾水沖洗。將洗凈的坩堝置于高溫箱式馬弗爐內,在900℃±25℃下灼燒30min, 并在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,稱重, 至0.0001g。
稱樣
含磷量較高的食品和其他食品:灰分大于或等于10g/100g的試樣稱取2g~3g(至0.0001g);灰分小于或等于10g/100g的試樣稱取3g~10g(至0.0001g,對于灰分含量更低的樣品可適當增加稱樣量)。淀粉類食品:迅速稱取樣品2g~10g(馬鈴薯淀粉、小麥淀粉以及大米淀粉至少稱5g.玉米淀粉和木薯淀粉稱10g),至0.0001g。將樣品均勻分布在坩堝內,不要壓緊。
測定
將坩堝置于高溫箱式馬弗爐口,半蓋紺堝蓋,小心加熱使樣品在通氣情況下*炭化至無煙,即刻將坩堝放入爐內,將溫度升高至900℃±25℃,保持此溫度直至剩余的碳全部消失為止,一般1h可灰化完畢, 冷卻至200℃左右, 取出, 放入干燥器中冷卻30min, 稱量前如發現灼燒殘渣有炭粒時,應向試樣中滴入少許水濕潤,使結塊松散,蒸干水分再次灼燒至無炭粒即表示灰化*,方可稱量.重復灼燒至前后兩次稱量相差不超過0.5mg為恒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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